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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一日连发5个监管函 珠江人寿等5家险企将被责任追究

发表于 2024-12-25 14:14:41 来源:谓予不信网

  保监会暂停5家险企关联交易

  被发监管函的保监5家险企上海人寿、阳光人寿、个监管函渤海人寿、珠江责任追究君康人寿、人寿珠江人寿,险企均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将被关联方档案不完整、保监关联交易未识别未报告等问题。个监管函保监会要求其自发函之日起6个月内,珠江责任追究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包括借款在内的人寿部分交易,并立即进行整改。险企

  保监会再次出重拳,将被严格治理保险公司问题。保监10月11日晚间,个监管函保监会一连下发5张监管函,珠江责任追究指出在年初进行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中,上海人寿、阳光人寿、渤海人寿、君康人寿、珠江人寿5家保险公司在“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管会议)的运作、内部管控机制、关联交易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问题。保监会要求这5家险企自发函之日起6个月内,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包括借款在内的部分交易,并立即进行整改。

  5家险企均存在关联交易问题

  保监会9月通报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结果显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亟须进一步加强。评估发现,险企在三方面存在问题。一是关联方档案管理不完备。包括更新不及时,股东未提交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书面声明。二是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包括未对关联交易开展有效的审计,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未经独董审议,公司关联股东、董事未回避表决关联议题,未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信息,未按时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关联交易季度报告。三是部分公司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风险。包括通过资产管理产品、信托计划等多层嵌套,向关联方输送利益。

  被发监管函的5家险企均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关联方档案不完整、关联交易未识别未报告等问题。针对险企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保监会要求其自发函之日起6个月内,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包括借款在内的部分交易,并立即进行整改。6个月期满之日起的三个月为观察期。观察期内,保监会还将对此项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除此以外,渤海人寿及君康人寿在股东股权方面的问题也引人关注。

  保监会:暂停5家险企关联交易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壮大,保险业关联交易数量居高不下,隐蔽性、复杂性不断增强,有的利用关联交易掏空保险公司,有的甚至将保险机构作为融资平台,成为保险公司重大风险隐患,这也成为监管层关注的焦点。

  此前,保监会就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当前关联交易管理中存在的关联关系难以识别、交易结构复杂多变、关键环节审核责任不清晰等乱象问题,做出进一步明确规定,比如加强关联交易统筹管理、明确“穿透监管”原则、建立“责任到人”的审核和追责机制、增加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等,并对关联交易日常报告进行了相应的规范。

  对于上述5家公司存在的不同问题,保监会要求各家公司在接到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明确具体时间和措施,确保将每一项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保监会副主席:问题公司要进行责任追究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近日在中国寿险十月前海峰会上表示,这几年,少数人身保险公司出现的治理失效、虚假资本、违规运用资金等问题,就与漠视风险直接相关。

  他认为,人身保险业要强化合规理念。经营管理要尊重客观规律,遵守市场规则,平衡好风险与利润之间的关系,从源头防控风险,不能投机取巧、急功急利,更不能试图钻制度空子甚至以身试法。

  险企还需强化风险管控。重点是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正常的资产负债错配是金融业的利润来源之一,但不能错配过大。要加强资产负债的类型、数量、期限等匹配管理,完善定价、投资、风险管控机制,实现资产负债在长期、中期、短期上的科学匹配,防止错配过度。资产端和负债端的管理不可偏废,要两头都抓住,两头都要抓好。

  对于有问题的公司,黄洪表示要进行责任追究。明确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完善风险处置机制,严肃风险追责,发生风险倒查责任、终身问责。(文/记者蔺丽爽)

责任编辑:朱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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